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第三章 河流污染防治第三十一条有效建立河流水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紧急救护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严禁在自治县境内河流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危害水生生物的行为。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