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第三章 河流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有效需要配套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