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保护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应当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及时对县域内水库和堰塘进行保护、整治、清淤,增加水源涵养和水量调蓄,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和小流域水环境。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