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公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信息栏以外的地方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