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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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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0日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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