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