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规范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