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制度。学校参加校方责任保险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由政府或者民办学校举办者予以保障,并以学校为单位支付。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愿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