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具有海南特色、适宜普及推广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体育等代表性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将传统体育、游艺代表性项目纳入全民健身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社区建设,打造社区特色文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本地的国有剧场资源,通过免费或者低收费等方式,支持传统音乐、舞蹈、戏剧等代表性项目展示展演。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