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的管护。捐资、认养古树名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古树名木保护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