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公共排水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及时修复,保证井(沟)盖规范、管网完整通畅,泵站完好,运行正常。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堵塞、占压、拆卸、移动、挖掘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二)向公共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水(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三)在雨水、污水分流区域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