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支持渔业生产者应用绿色发展技术,预防和减少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