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七章 任免程序第五十条有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决定代理职务的人员外,均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署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