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七章 任免程序第三十七条有效对提请的人事任免案、辞职请求,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