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章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任免第二十三条有效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