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章 省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免第十九条有效根据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或者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