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章 省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免第十七条有效根据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