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由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组成。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本级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按照行政区域建立科学技术协会,并为其设立独立的机构、财务、人员和办公场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