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对侵害科学技术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科学技术协会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