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文化传播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健康理念的宣传推广,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特色中医药养生健身活动,提高全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中医药知识传播普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