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