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条例第十六条有效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和金融机构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投资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