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投资者在开发区进行投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依法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投诉案件,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