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实施综合管理。 自治州、县(市)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相关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自治州、县(市)其他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