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利用重要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招商引资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招商项目监管,建立旅游项目开发管理退出机制。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