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利用和保护第十九条有效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登记,报市人民政府确认,建立风景名胜资源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