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