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红十字会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红十字会,是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立的中国红十字会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