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本省实行家庭经济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精神科基本药物免费制度,为符合条件在家居住、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