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规划引导、试点示范、政策支持、服务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