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组织、个人依法获取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交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数据管理有关规定,推动数据要素资源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