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浑江流域野生鱼类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和投诉破坏野生鱼类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