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坚持住房租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市区统筹、街乡负责、条块结合、居村协助的治理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为租赁当事人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