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绿色发展、协同共治、高效便民的原则。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