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气象探测环境、气象探测设施造成破坏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个人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