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采取其他相关防御措施的;
(二)拒绝或者未及时提供气象灾害有关监测信息的;
(三)因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警报、预警信息出现漏报、错报的;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未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理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不依法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
(五)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气象灾害信息和灾情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