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二十六条有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及结果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涉及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