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制造或者销售的特种设备存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缺陷的,应当责令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