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第三十五条有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在规定的检验检测周期内对同一特种设备重复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检验检测申请的除外。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