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公证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