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公证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