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八条有效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作业地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申请作业空域和作业时限,并避开人口稠密地区和重要设施实施作业。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名单,由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抄送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