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乡村治理第三十条有效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村务阳光工程,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建设平安乡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