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普及卫生厕所,综合考虑当地地理环境、经济水平、人口数量、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动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建设公共厕所,推广无害化公共厕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乡村合理采用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者纳入污水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