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推进厕所建设改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