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仓库、旧厂房等资产,通过租赁、托管、合作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电子商务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