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住宅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