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章 婚前保健第八条有效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和医学检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边远农村、牧区开展巡回婚前保健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