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第五十四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范围、延伸调查的内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确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