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