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章 边境建设第三十九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边境口岸建设,规范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打造边境重点开发试验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构建覆盖边境地区村镇的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供销合作社等经营服务体系,发展边境贸易。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