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输油管、储油罐、加油站的设计、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防腐蚀、防渗漏、防挥发等要求,设施的所有者或者运营者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腐蚀、泄露检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经营洗染店以及从事机动车船修理、保养、清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因储油设备油品泄漏、废弃机油的倾倒以及印染活动中油品或者干洗溶剂的挥发、遗撒、泄漏造成土壤污染。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